招考职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
一、招考条件和要求
招考对象:为符合职位要求并已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的青田县户籍人员或青田县生源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5年8月3日至1993年8月4日期间出生)。
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予报考。
具体招考计划和职位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考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5-6日。
2、报名地点:青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鹤城中路33号县府大院内) 报名。
3、报名材料:
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正照2张。
报名表可以到青田人事网站www.qtrs.gov.cn下载中心下载打印或填写。
4、报名时需缴纳考务费80元。笔试时间定于
5、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6、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明,经审核后免除考务费用。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门,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试考生需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考计划4名及以下的按1:3、5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在青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qtrs.gov.cn公示。
2、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请按照青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qtrs.gov.cn发布的通知,在面试前2天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自动弃权;在面试前一天如面试对象书面确认弃权面试的,根据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考察、聘用
根据笔试成绩(按卷面总分折算为100分)×50% + 面试成绩×50%折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进行。体检和考察有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间,个人档案由县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822270)。
青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表:《2011年青田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