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档案信息化管理岗位2人。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事业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肯于吃苦,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计算机应用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宁波市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符合国家颁布的体检标准。
5、有从事档案信息化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有意应聘者请将求职信、个人简历、联系方式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户口簿、相关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寄至宁波市档案馆办公室(地址: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邮编:315010,联系电话:87186999,87186998,联系人:俞老师 陈老师 封面请注明:应聘材料)。
(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 30日(以邮戳为准)。(三)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笔试及面试,勿访。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岗位所需计算机和档案管理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用人单位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结果,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四)聘用:市档案馆根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
六、相关问题: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企业编制人员,被聘用人员与宁波海曙新浙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档案馆物业管理)签订合同,派遣至宁波市档案馆工作,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根据学历、档案职称等核定,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建立激励机制,根据工作业绩予以奖惩。
宁波市档案馆
201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