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1、 男性,年龄28周岁(含)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10日;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近亲属无犯罪记录;3、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要求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较好的文字写作水平,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口头表达能力;4、身体健康,无色 盲色弱,无重听,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三、招聘性质和人员待遇:此次招聘人员为合同制用工。聘用后,与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培训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人事档案由个人委托省、市人才交流中心保管,日常管理及福利待遇按照《浙江省公安厅机关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招聘方式:采取公开招聘方式,经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后择优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公文写作、基本法律知识、计算机打字、图表制作等内容;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业理念、反应灵活性和处理解决问题能力等。
五、报名要求:报名者应递(寄)交下列资料:1、报名表(见附件);2、户口簿、暂住证复印件(原件备查);3、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学历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寄交资料报名的,请寄至“杭州市上城区民生路66号浙江省公安厅指挥中心徐铭收”,邮编310009。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28日17时。
联系人:徐铭,电话:0571-87286691。
二、招聘条件:1、 男性,年龄28周岁(含)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10日;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近亲属无犯罪记录;3、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要求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较好的文字写作水平,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口头表达能力;4、身体健康,无色 盲色弱,无重听,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三、招聘性质和人员待遇:此次招聘人员为合同制用工。聘用后,与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培训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人事档案由个人委托省、市人才交流中心保管,日常管理及福利待遇按照《浙江省公安厅机关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招聘方式:采取公开招聘方式,经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后择优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公文写作、基本法律知识、计算机打字、图表制作等内容;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业理念、反应灵活性和处理解决问题能力等。
五、报名要求:报名者应递(寄)交下列资料:1、报名表(见附件);2、户口簿、暂住证复印件(原件备查);3、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学历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寄交资料报名的,请寄至“杭州市上城区民生路66号浙江省公安厅指挥中心徐铭收”,邮编310009。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28日17时。
联系人:徐铭,电话:0571-87286691。
浙江省公安厅指挥中心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