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宁波市财政局(地税局)信息中心及下属区地税局信息中心系市财政局(地税局)下属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主要承担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工程实施和信息管理等职责。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宁波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 岗位 |
人 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下属区地税局信息中心 市财政局(地税局)信息中心 |
计算机专业技术岗位 |
8 |
财税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计算机系统结构、信息技术及微机应用;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宁波大市范围常住户籍 |
30周岁以下 |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和专业,必须与招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在招聘条件中规定的年龄、学历、工作经历和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考程序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11年8月8日0时—8月11日17时。网址: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宁波市财政局(地税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1年8月16日0时至2011年8月17日24时。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咨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1年8月18日9时至2011年8月18日12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的可进行咨询后选择再次报名,资格初审的时间截止为2011年8月18日17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1年8月19日9时至2011年8月22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人(浙财综字[2007]2号)。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1年8月24日0时至2011年8月26日24时。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6、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计划的3倍,将核减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计算机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等,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采用百分制。
笔试时间为2011年8月27日上午(届时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9月7日左右在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上公布。
面试前,各面试对象于2011年9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持相关材料到宁波市财政局(地税局)大楼(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11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1寸免冠近照1张)。复审合格,发放《面试通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所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按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则均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考生可在9月14日左右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查看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考察对象考察结果为不宜录用、考生放弃录用资格等造成拟招聘指标空缺的,由招聘单位视情决定递补事项。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中国宁波人才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市财政局(地税局)0574-87188093/87188147(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0574-87188474。
宁波市财政局(地税局)
二0一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