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德优良,爱岗敬业,具备与招聘工作岗位对口的专业知识及工作技能,身体健康。
2、专业要求:研究生所学专业为金融学、经济学。
3、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经考试考核、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是:
(一)报名、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另定。
现场确认时随带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二)考试
考试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两方面,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不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体检、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同时,对拟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再次审查。
(四)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后,对拟聘人员在上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7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
四、其他规定
(一)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招聘报名表》,如遇下列情况的,作自动淘汰处理:
1、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范围或条件的;
2、面试、体检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
(二)聘用后,试用期1年,本单位服务年限至少5年以上。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57582006005
上虞市融资服务中心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