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单位名称 |
招聘职位 |
招考人数 |
和学历要求 |
专业 |
招考对象 |
鄞州区气象局 |
气象科技馆管理、讲解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
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应用、气象专业 |
鄞州、江东、海曙、江北户籍, |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说明。
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职位规定的基本条件及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其中研究生还须取得学位证书。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留学人员须在
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气象局406办公室(鄞州区天童南路1858号);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先从网上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并随带近期免冠1寸照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数之比不足3:1的, 则酌情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
(二)考试。
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招聘指标数的5倍,所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报名人数大于招聘指标的5倍,所有报名人员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时间:初定于2011年12月10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直接面试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加笔试的,按笔试成绩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取至低分按招考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分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
面试由宁波市鄞州区气象局组织。面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体检由宁波市鄞州区气象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录用资格。空缺名额在该职位的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等额递补。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宁波市鄞州区气象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从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 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本次考试录用工作咨询电话:87886102(宁波市鄞州区气象局),监督电话:83035875 96178
宁波是鄞州区气象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