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指标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所需专业范围 |
建筑暖通 |
1 |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采暖与通风、制冷与供暖、给排水与采暖通风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
建筑电气 |
1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自动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力工程与管理。 |
建筑管理 |
3 |
建筑学、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施工管理。 |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
(三)年龄35周岁以下(
(四)现户籍所在地为浙江省(以
(五)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于
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考指标数3倍的,将酬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法,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3倍(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求实精神和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笔试时间为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办法总体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其中对妊娠期内的考生,不做X光、妇科等检查。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四)考核
考核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核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而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慈溪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紧缺专业人才不占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人事关系委托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代理,工资福利等其他有关事项详见《慈溪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暂行办法》(慈党办〔2008〕69号)。
咨询电话:0574-23675021。
监督电话:0574-63980618。
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时间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