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学历要求、指标
招聘岗位
|
学历要求
|
指标
|
招聘岗位
|
学历要求
|
指标
|
临床内科
|
硕研及以上
|
5
|
临床外科
|
硕研及以上
|
3
|
血液科
|
博研
|
1
|
泌尿外科
|
博研
|
1
|
妇产科
|
硕研及以上
|
2
|
麻醉科
|
硕研及以上
|
1
|
放化疗
|
硕研及以上
|
1
|
眼科
|
硕研及以上
|
2
|
医学影像
|
硕研及以上
|
3
|
博研(科研型)
|
1
|
|
肛肠外科
|
硕研及以上
|
1
|
中心实验室
|
博研
|
1
|
合计
|
22名
|
||||
资格条件
|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所学专业与硕士、博士所学专业对口(麻醉科和医学影像岗位第一学历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2、医学类所学专业与需求岗位对口,并能报考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
3、肛肠外科岗位医学类专业均可;
4、须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六级425分以上);
5、博士年龄为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年龄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二、其他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卫生事业服务的精神。
2、符合公告规定的体检和考核要求。
3、所提供资料真实,凡有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2012年应届生须在2012年9月30日之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留学人员须在2012年9月30日之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2年2月23日—3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门诊部9楼人事科(宁波市百丈东路251号)
3、报名要求:报名者先从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携带身份证、个人基本情况说明(个人简历),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随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英语等级证书、发表论文、课题等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数之比不足2:1的, 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对博士研究生不作要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数之比大于5:1的,则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先进行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指标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对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数之比小于(等于)5:1的,可以简化该职位招聘程序,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进行笔试的职位,总分按笔试成绩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名额在该职位的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自愿放弃考核者,须在进入考核名单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区卫生局提交书面申请。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从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公示人员相关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自动放弃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从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按体检、考核及公示程序进行。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区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工作咨询电话:87017389(鄞州人民医院)、87418607(区卫生局),监督电话:8740657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6178。
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鄞州区卫生局
鄞州人民医院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