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和“注重素质,突出能力”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的办法,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和择优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招聘人员。
二、招聘对象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已经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法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等专业的毕业生,慈溪市常住户口;
3.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报名办法和报考步骤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请报考人员在慈溪人才网(http://www.cxhr.com/)下载报名表,于
(二)笔试
笔试安排在
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题及申论。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请接到通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简历内相对应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张近期免冠二寸照片到慈溪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址:慈溪市青少年宫北路2号)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当日2天内本人可以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阶段。
(五)考核
重点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等。
(六)聘用
考生在收到聘用通知2个工作日内到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报到,先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人员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相关待遇参照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其他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有关政策执行。
五、聘用人员管理
根据有关规定,聘用人员采取合同管理,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慈溪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