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
2、男性,年龄30周岁(含)以下,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责任心强,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近亲属无犯罪记录;
4、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具有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较好的文字写作水平和口头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无重听,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二、用工性质和待遇。此次招聘人员为合同制用工。聘用后,与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培训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人事档案由个人委托省、市人才交流中心保管,日常管理及福利待遇按照《浙江省公安厅机关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三、招聘方式。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程序择优录取。笔试主要测试公文写作、基本法律知识、汉字录入、图表制作等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业理念、反应灵活性和处理解决问题能力等。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要求。报名者应递(寄)交下列资料:1、报名表(见附件);2、户口簿、暂住证复印件(原件备查);3、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学历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报名资料请寄至“杭州市上城区民生路66号浙江省公安厅指挥中心”,邮编310009。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0日17时。
联系人: 徐铭。咨询电话:0571-87286094。
浙江省公安厅指挥中心
二0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