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用方式
聘用工作由区公安分局组织,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基本程序为: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和政审后,择优聘用。
二、聘用岗位及人数
本次聘用从事特勤工作(具体从事特警技能训练和处置突发性事件,有别于普通的巡逻队员)的特勤人员男36人、女2名。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台州市常住户口,以发文时间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80年5月23日之后出生、1994年5月23日之前出生),身体健康,身高1.72米以上;女性:年龄25岁以下,身高1.60米以上;以上人员需符合特警录用体检标准;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有特殊技能者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3日――2012年6月20日
报名地点:路桥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路桥新安西街328号保安公司大楼二楼勤前训示室)。
(二)报名手续
报名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获奖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填写《路桥公安分局聘用特勤人员资格审核表》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试
考试分体能测试和面试。
体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报考岗位应具有的体能状况,科目设100米跑、1000米跑、推铅球,三个项目总分为100分。体能测试成绩按35%比例折算后,加上加分部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聘用岗位要求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面试分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5%+面试成绩×50%+加分,满分100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入体检。
加分项目:在路桥公安分局工作期间每获得一次治安荣誉奖章、年度先进个人的加2.5分,加分上限为5分。局聘协警在分局工作一至三年的加3分,三至五年加6分,五年以上的加10分。
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特警职位)执行,由区公安分局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考核和政审
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和政审,考核工作参照最新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八、聘用后管理和待遇
体检、考核和政审合格者,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人选,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双方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人员每年年薪为3.5万元,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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