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求户籍在金华市范围的社会人员
二、招考条件
1、 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工作适应性强,热爱本专业工作,身体健康。
2、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要求: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工程管理经验2周年及以上(计算时间至2012年6月1日止);或具有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暂不享受高级工程师待遇),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报名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6日- 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金华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金华市丹溪路289号5楼定额造价科)。
3、报名时携带: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二)网上报名
因地域原因,未参加现场报名人员,可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人员请于6月8日前将报名表及应提交的报名材料的扫描电子文档发至电子邮箱541735721@qq.com,报名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网上报名人员先参加笔试,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同“现场报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分笔试(公路工程质量、安全专业知识)、面试。其中笔试50%、面试50%计入总分。
1、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在该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五、体检、考核
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照招聘人数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替补人员须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替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2、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579- 82433297(传真) 手机:13566785282
E-mail: 541735721@qq.com
地址:金华市丹溪路289号
邮编:321017
金华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2年 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