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合同制职工20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指标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相关说明
报考人员应具备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户籍以报名第一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3、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岗位均应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未明确的专业原则上不能报考,如确实相似或相近,由区商务局(粮食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5日—6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鄞州区商务局(粮食局)三楼318会议室(鄞州区惠风东路257号—商务大厦)。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先从网上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随带近期免冠1寸照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学生证)、户口簿(户籍证明)、高校入学前的家庭户口簿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4、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不足3:1的, 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若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具体由区商务局(粮食局)通知考生本人。
(二)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2年7月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百分制。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5天之内公布,考生可以登陆宁波市鄞州区商务局网站(www.yzsw.gov.cn)查询,同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3比例(其中招聘指标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并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由区商务局(粮食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面试人员的名单通过网上、手机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总分按笔试成绩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取至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分相同,有职称的则以职称高者进入体检,如同一职称的以具有实践工作经历多者进入体检,均无职称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商务局(粮食局)组织实施,具体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从应聘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商务局(粮食局)组织实施,具体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进入考察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商务局(粮食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其空缺名额从应聘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区商务局(粮食局)28877203、28877415,监督电话:96178。
鄞州区商务局(粮食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