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出国留学人员和家属联谊会是宁波市侨联下属的事业单位(独立法人社团),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现挂靠在宁波市侨联。主要承担全市出国留学人员及其家属的联谊联络以及有关服务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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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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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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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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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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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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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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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留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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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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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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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宣传信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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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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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
波
全
大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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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及以上新闻、宣传相关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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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
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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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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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外联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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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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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年及以上海外留学和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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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
(兼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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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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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财会工作(兼任文书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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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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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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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留学经历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5日至17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市侨联办公室,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73号六楼605室,电话:0574-87184337,联系人:陈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侨联网站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学历需经过教育部认证)、工作经历证明(指劳动合同或社保交纳凭证,报考宣传信息岗位还需要提供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单位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资格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7月19日在宁波市侨联网站上公布,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2年7月23日至24日前(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前往市侨联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主管部门市侨联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由市侨联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具体考试科目根据行业、专业特点,特别是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确定,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两周后在宁波市侨联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对外联络岗位面试时,加试英语口试。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在市侨联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的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侨联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侨联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84411
附件:市侨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侨联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