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南屏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屏服务中心是浙江省公安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预算方式为全额拨款,单位地点位于杭州南山路。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8个岗位12名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除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应聘基本条件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中有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省公安厅门户网站(http://www.zjsgat.gov.cn,“政务公开/公告公示”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7月13-14日(8:30-16:30)。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直接前往杭州南山路8号(南屏服务中心人力资源部)报名。
2、报名应提供的资料(各一份,复印件一律不退还):
(1)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与招聘条件相关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二张。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现场同步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给准考证。
各岗位合格报名人数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3倍,否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
(三)考试
考试时间预定在7月下旬,地点另定。具体时间和要求将在报名现场通知。
考试按招聘岗位类别(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别进行,由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
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占20%,面试占40%。
工勤技能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20%,技能测试占40%,面试占40%。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饭店企业文化手册》有关内容。其中《饭店企业文化手册》在报名现场发放。
2、技能测试
全部报名人员参加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技能和水平。
技能测试后,根据确定的比例折算前两轮总成绩(满分为60分),按照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从业理念、分析判断能力及综合处理事务能力等。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各项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考试结果在省公安厅网站公布。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并结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进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
5、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省公安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省警卫局纪委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二)考核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南山路8号(南屏服务中心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571-87287230(叶经理)
监督电话:0571-87287327(省委警卫局纪委)
附件:
南屏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