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宁波市第二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差额补助。主要承担着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安全、满意、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医院现有在职职工1864名,其中正高职称75人、副高职称251人,博士学历人员13人,硕士学历人员131人。
(二)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是一家以妇产科、儿科为主要专科,功能完善、设施齐全、技术先进、服务规范、特色鲜明的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预防、急救、康复、健康教育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女儿童医院。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差额补助。主要承担宁波市及周边地区妇女儿童各类疾病的诊治和危重疾病的抢救工作,又承担着全市妇幼保健业务的技术指导工作。单位现有高级职称人才218人,其中博士研究生5人,硕士研究生172人。正高级职称人才58人,副高级职称人才160人。
(三)宁波市中医院是宁波市唯一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也是“十一五”国家重点建设中医院和浙江省第一批中医“名院”,是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差额补助。主要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育、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等。医院目前有正式职工711人,其中高级职称卫技人员112名,拥有10名市级以上名中医,(其中,5人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级名中医8人),近几年,医院在引进人才、培养人才、重视人才方面舍得投资,到目前为止,医院共有博士2名,硕士89名。宁波市中医药研究所和宁波市中医药学会设在本院,为全市中医药临床技术指导中心。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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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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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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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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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专业及
学历(职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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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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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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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第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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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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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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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从事外科临床诊断与治疗,并开展相关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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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临床医学(外科学)
学历(学位):硕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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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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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年龄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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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妇儿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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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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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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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从事妇产科科临床诊断与治疗,并开展相关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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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临床医学(妇产科学)
学历(学位):硕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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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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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分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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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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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从事中医内分泌临床诊断与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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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中医学(中医临床糖尿病方向)
学历(学位):硕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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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日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9日至 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1)宁波市第二医院:宁波市西北街41号,宁波市第二医院人事科行政楼3楼302房间,电话:0574-83870619、83870621,联系人:史焱老师;
(2)宁波市妇儿医院:宁波市柳汀街339号,宁波市妇儿医院门诊8楼808房间,电话:0574-87083368,联系人:夏睿老师;
(3)宁波市中医院:宁波市丽园北路819号,行政3楼人事科,电话:0574—87089011,联系人:顾瑛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市人社局网站或市卫生局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由于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不足的紧缺岗位,经主管部门同意,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在丁香园生物医药科技网发布。
6、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1年8月13日前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研发能力、创新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2、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由招聘单位人事科通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后在市卫生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卫生局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卫生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347684
宁波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