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群众文化事业,有较高的艺术专业水平。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
4 、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以及专业条件;
二、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鹿城区文化馆公开招聘艺术专业人员
计划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23日至25日(星期一至星期三)。
上午9:00--11: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鹿城区文化馆(鹿城区东游路65号三楼)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在A4纸上,不要裁剪)
(2)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2张。
(3)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鹿城区文化馆公开招聘艺术专业人员报名表》,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招聘岗位的考试资格。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并保证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招聘资格。
(4)经资格审查同意后,招聘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不开考。
(5)凡报考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12年7月25日。
四、考试
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形式。
1、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形象、举止、语言表达及活动组织的思维和即兴创作与专业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笔试对象。面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入围笔试的人员按照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具有笔试资格的人员,本人确认不参加笔试的,其笔试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计算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察
入围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体检、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公务网(www.lucheng.gov.cn)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 鹿城区文化馆 88379968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990920
附件:
鹿城区文化馆公开招聘艺术专业人员计划表
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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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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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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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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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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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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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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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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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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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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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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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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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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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表演、戏剧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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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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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2年7月11日
鹿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