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1、讲解员(1名)
应聘条件::女性,本科学历,身高162cm以上,年龄25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待人热情大方,有文艺方面的特长;法律专业优先录用。
2、资产管理员(1名)
应聘条件:男性,本科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熟悉电脑应用软件,思维敏捷,能独立开展工作,责任心强;法律专业优先录用。
3、书记员(1名)
应聘条件:性别不限,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工作认真细致,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具备一定的电脑操作能力,速录水平达有效字数80字/分钟;出生地在宁波大市范围优先录用。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点在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政治处1107办公室(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88号)。报名时请随带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免冠近照2张。
三、招聘程序:
本院对应聘者进行速录考试、面试、体检、考核,择优录取。
四、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7日16:30分止。
五、咨询电话:87412117。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