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工岗位:
房管处劳务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
二、招考条件:
1、应聘者必须政治合格,遵纪守法,热爱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保密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吃苦耐劳,未受党、团纪或行政处分。
2、应聘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淳安户籍、男女不限。
三、招考的办法和程序: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面试、严格考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15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止。报名地点: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5023289。方法:符合条件的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2份),现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须提供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同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查。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
2、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统一进行初级计算机操作考试。面试根据初级计算机操作考试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不到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的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按1:1.5比例确定。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面试、体检及考察由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监督实施。
3、公示、录用:体检、考察结束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用人单位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劳务派遣的用工性质同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相关岗位任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不能按时报到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为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