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2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68人(其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87人,其他事业单位81人)。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条件等,请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符合条件的余杭区常住户籍社会人员。部分岗位放宽户籍的,请按照《招聘计划一览表》中“招聘范围”栏的规定;
2、余杭生源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技术类岗位,同时面向在招聘范围行政区域内院校就读的区外生源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某医院一职位“招聘范围”为“杭州市”,则在杭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市外生源2012年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3、公务员、现役军人不能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同一经费形式的其他事业单位岗位(但区外同类人员可以报考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技术类岗位);
4、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其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生,不能按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名;
5、高学历者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卫生技术类职位,需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条件(如某医院一职位“学历条件”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的,则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以报考,成教类本科学历不能报考此职位);
6、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需符合报考单位执业注册条件,方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的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1月21日及以后出生)。余杭区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干事岗位年龄为26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11月21日及以后出生;
5、其他条件:
①部分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2年12月31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进入资格复审时需现场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记录以及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②社会人员取得常住户籍的时间截止2012年11月21日(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落户时间为准);
③学历要求“全日制”的,是指全日制普通学校毕业学历;
④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鉴于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在专业名称上的差异,或在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专业名称上的差别,留学人员凭境外取得的学历报名的,可报考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职位。
具备招聘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以《招聘计划一览表》为准。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及再审,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四、报名
采取网上注册与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准考证下载。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2年11月26日9时—11月29日24时。
网址:http:// www.ttt.gov.cn(培训考试网)。
报考人员登录培训考试网进入杭州市事业单位招考报名系统余杭专区(下称“培训考试网余杭专区”),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若报考者通过填写不实信息而被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各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12年11月30日8时30分—12月1日16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此阶段结束后,公布各单位岗位报名人数统计情况。其他阶段不再公布。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2年12月2日8时30分—12月3日16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培训考试网余杭专区”,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考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日16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2年12月2日8时30分—12月4日24时。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培训考试网杭州市事业单位招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考试费用共为8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凡持有加入银联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上银行缴费。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可以办理报考费用退还手续。请于12月13日前与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571-86145127)联系确认退还事宜。
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视作无效。
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确认人数为准。
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2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对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改报或退还报考费用。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2012年12月13日8时30分—12月14日24时登陆“培训考试网余杭专区”,下载打印准考证及笔试须知。
五、笔试
1、笔试时间:12月15日,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部分带有“*”的岗位考《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与《专业知识》两科,具体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科目,请见《2012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事业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笔试科目对照表》。
3、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座位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前请仔细阅读笔试须知,事先熟悉考点地址。
4、考生本人笔试成绩可在12月25日左右在培训考试网查询。
5、笔试结束后,由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从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比例为1:2)。招考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以及网上报名信息与资格复审现场提供的材料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安排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和考察
两门笔试科目与面试成绩都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分别按30%、30%与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在计算综合成绩时出现并列的,两门笔试成绩合计分高的排名在前。
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招聘单位不再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察阶段由招聘单位明确的规定时间内,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作放弃资格。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递补后实际安排体检对象不得超过岗位招考人数的1:2比例)。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培训考试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聘用文件下达后一个月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杭州市余杭区各类人事考试。
各阶段有关注意事项,请登陆培训考试网查询或联系招聘单位(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请见附件)。
联系电话: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86145127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局:0571-89277109
0571-86224917
网络、网银技术支持电话:0571-85464671。
本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2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
2、2012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事业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笔试科目对照表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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