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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口岸查检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4-08-06 09:10:39信息来源:点击:
  为实施口岸有效监管和服务,发挥口岸新增功能的作用,梅山海关筹备处、梅山国检筹建办、梅山边检筹建组和梅山海事筹备组作为梅山保税港区口岸查验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协管人员。现将此次招聘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本次招聘涉及的用人单位、具体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012年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口岸查验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说明
    (一)应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且能服从安排和指挥;
    (二)报考人员需符合《招聘计划表》中的资格条件和身体条件;
    (三)社会人员的户籍以2012年10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应届毕业生的生源地即高考时户籍所在地;
    (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要求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即要求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本次招聘工作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9日9时--10月24日16时。
    报名网址: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报考者登陆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栏目——点选“2012年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口岸查检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单位所设条件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12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无照片则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考者报名后同时获取报名序号。报考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12年10月25日9时--10月26日16时。
    招录单位对应聘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审查,招聘方有权根据报考者提交的个人资料和招录人员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2年10月29日9时--10月31日17时。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范围: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报考人员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五)面试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60分以下淘汰。
    (六)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指标数1:2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淘汰。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浙人发〔2008〕58号)进行。
    (七)公示、录用
    考核结束后,在考核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指标数的1:1比例择优录用。拟录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八)其它
    由于体检、考核等原因造成拟录用人员空缺的,由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决定是否递补。
    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咨询电话: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电话:0574-87083261)。
    四、聘用与管理
    被录用人员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有期限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人员派遣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口岸查检单位工作。工资待遇按照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协管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坚持秉公办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咨询电话:0574-87083261,0574-860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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