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招考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笔试、面试,全面考察,择优录用。
二、选调人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对能提供真实资料,本人具有较强写作及文字综合处理能力、有文秘岗位及文字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2、男性,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参加工作三年以上。
4、黄岩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
2、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岗位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对能提供真实资料,本人具有较强写作及文字综合处理能力、有文秘岗位及文字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岗位2: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法律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考虑)。
4、台州户籍。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日至11月2日。
2、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两寸彩照两张,到区府办秘书科(黄岩区政府大楼717室)报名,咨询电话:0576—84120212。
3、开考条件:报名人数与岗位比例达到3比1以上开考。
四、选调、招聘程序
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初审 、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等程序。最终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察和体检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用。
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