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数量、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人数 | 岗位要求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规划咨询 | 3 | 作为业务与技术骨干,能够独立从事日照分析、经济技术指标复核等规划咨询工作。 | 建筑学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1、年龄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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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房产测量单位或者建筑设计院3年以上工作经验;
3、获得注册建筑师、或者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的优先考虑。 |
注:年龄、资格证书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录用后,按宁波市规划与地理信息中心合同制用工待遇执行,缴纳五险。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宁波市东部新城江澄北路575号A705室
联系电话:0574-87952037 传真:0574-87952037
联系人:王先生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规划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贴上本人照片的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10月18日前在宁波市规划网(www.nbplan.gov.cn)上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时间为10月27日,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根据行业、专业特点,特别是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确定,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11月2日前在“宁波规划网(www.nbplan..gov.cn)”上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面试对象,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未满60分者,不予录取。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