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上虞市海涂二号闸管理所是上虞市水利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财政拨款,位于上虞海涂九四北丘。
二.招聘范围
具有浙江省生源或浙江省户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毕业生(含2013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要求见附件一,上述人员本科或研究生就读学校之一为全国“211工程”高校。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水利事业;
3.具备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及学历资格;
4.身体健康。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1.网上预报名:自公告之日起,有意者填好《上虞市水利系统招聘报名表》,并把个人简历(含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相关证件、成绩单的扫描件发至报考单位的电子邮箱(wanglig0412@163.com),预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2月18日。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按资格要求进行初审并确认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按不低于计划数3倍的比例,面试时间、地点用电话通知面试人员。
2.现场确认:接到电话通知的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提供)、《水利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职工作证明(在职工作者提供)和学历、学位证书、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及学校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备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3.考试: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招聘考试由纪委进行现场全程监督。
4.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5.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文件执行。
6.公示及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于2013年8月31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其他规定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作淘汰处理,已录用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1.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或未在规定时间签订聘用合同的;
3.经审核毕业生档案中有不宜聘用情形的;
4.报到时不能出具招聘职位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二)毕业生如已与市内外用人单位签署了聘用(劳动)合同的,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不予报考。
(三)正式录用人员须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到上虞市水利局报到。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因各种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于2013年8月31日前在应聘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替补体检、考核并聘用。
本公告由上虞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5-82214693 82212746
附件一:《上虞市水利系统公开招聘2013年高层次人才计划》
附件二:《上虞市水利系统公开招聘2013年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浙江省上虞市水利局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