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宁波市江北区浦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4-08-04 16:57:22信息来源:【点击:次】
为加强我街道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和数量
本次共招聘街道工作人员5名,其中招商(经济)类岗位2名,城建(拆迁)类岗位3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宁波市六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户籍的社会人员(以报名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招商(经济)类岗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2、要求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性格开朗,有较强的协调和人际沟通能力;
5、相貌端正。
(二)城建(拆迁)类岗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2、要求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类或经济类等相关专业。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分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查、聘用七个步骤进行。
1、公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12年12月19日至20日(9:00:—16:0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到宁波市兴宁东路228号人力资源大厦A407室报名。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要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核。报考者需当场填写《孔浦街道公开招聘街道、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二份),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人数低于招聘指标4倍的,酌情核减指标数。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委托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笔试。考试具体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单科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作为面试人员确定的依据,不计总成绩。
4、面试。委托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按招考指标的6倍(不足6倍的按实际人数),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足7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考核环节。
6、考查。考查对象按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7、聘用。考查合格者,经公示3天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由街道与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报考咨询电话:87629252
注:成绩和能力优异的未录取人员可以纳入孔浦街道人才库,在今后类似岗位录用时优先考虑。
宁波人力资源大厦地址:公交线路:
(一)3路、903路、116-1路在宁波人力资源大厦(市巡特警支队)站下车;
(二)168路、291路、117路、639路、354路、158路、117-1路、350路、132路在星河晨光站下车后往东步行10分钟。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孔浦街道工作委员会
宁波市江北区孔浦街道办事处
201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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