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及要求
征收现场工作人员:海宁市户籍,4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全国计算机考试一级以上,具有实际工作经验者优先,经市征收办培训后,能熟练掌握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开展具体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4日—1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2. 报名地点:海宁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硖石街道人民路21号内)
3. 报名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计算机岗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
咨询电话:87250956
海宁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