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为浙江省教育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承担为全省教育决策咨询、统筹全省教育科研、鉴定学校科研水平等任务。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教育科研管理岗位,人数1名,为管理岗位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文学类及教育学专业,35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5 月28 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姓名”)到专用邮箱 sjkyrs@126.com,附报名表(样式见附件1)。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天内,我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本院网站公布,供报名人员查询。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初定于2013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的基本知识。不指定具体教材和相关参考书籍。
笔试结束后,将在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并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测评要素分别为专业知识、逻辑思维、口述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院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我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我院视情况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zjedusri.com.cn,通知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教育厅(人事处):0571-88008936;
2、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单位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6楼
咨询电话、传真:0571-88063029(沈老师、倪老师)
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