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或专业)
详见《文成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的条件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以及技能等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以及技能等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 招聘岗位(或专业)其他要求见《文成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公开招聘程序
1、报名。有意应聘者请填好报名表,近期两寸免冠彩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等复印件、简历等邮寄浙江省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地址:浙江省文成县县府大楼203室,邮编:325300 。寄出一定时间后打电话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已收到,联系电话:0577-67862250
2、初审。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审核。
3、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后到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必须本人到场。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不能参加专业考核(考试)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不能参加专业考核(考试)
4、面试(专业考核)。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相关专业考核。
5、体检。面试(专业考核)结束后,按面试(专业考核)成绩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浙人社发(2010)109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6、考察。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文件规定执行。如果考察不合格的,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6月 5 日
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