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二)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三)所需专业为法学类、法律类;(四)宁波大市生源(高校入学前户籍)及现户籍在宁波大市(以公告发布之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五)根据岗位实际情况,要求录用者在我院服务年限至少不低于3年;(六)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地点在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政治处1107室,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88号。报名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免冠近照2张。
三、招聘程序:本院将对应聘者进行速录考试、面试、体检、考核,择优录取。
四、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31日17:00止,上午8:30—11:15,下午14:00—17:00。
五、咨询电话:87412117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