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年龄18-28周岁,限温州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性疾病,能适应岗位工作。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热爱协辅警工作。
二、报名及录用
(一)报名时间:9月9日至9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瓯海经济开发区新居民服务管理所(安心公寓6幢1楼)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需填写《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招聘工作人员(编外)报名表》,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复印件和1寸近照一张,须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
(四)经面试、政审、体检合格后择优录取。
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瓯海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不予退还。
联系人:王纯联系电话:86198157,13695851624。
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