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信息研判文员限男性,文秘、宣传文员男女不限,具有温州地区户口,大学以上学历。
(二)应聘信息研判文员的应熟悉计算机各项软、硬件操作、维护,能解决电脑软、硬件故障问题。熟悉视频监控安防工程、图像处理及具有相关从业经验者或者有公安信息研判工作经验者优先并可放宽学历要求。
(三)应聘文秘、宣传文员的,应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或文字宣传相关从业经验。具有文秘专业与具有文字宣传经验者优先,具有公安宣传从业经验者学历可适当放宽要求。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二、招聘方法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有公安工作经验,则提供原公安工作单位证明),于8月2日前到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温州市滨海园区明珠路850号7号楼,滨海园区管委会附近)213室报名。报名者经政审合格后将统一安排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用。
三、其他事项
(一)成功录用者签订劳动合同,提供业务培训,实行试用期制度,经试岗培训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文秘、宣传录用人员薪酬超30000元/年,信息研判录用人员薪酬超40000元/年(以上薪酬均已剔除社保缴纳金额),薪酬实行绩效工资考核,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85851063林警官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侦大队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