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用人 单位 |
招聘 计划 |
岗位 名称 |
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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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专业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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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 市文 化馆 |
1 |
声乐 辅导 |
全日制本 科及以上 |
音乐表演 音乐教育音乐学 演 唱 |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 月 日后出生),热爱群众文化事业,上虞生源或上虞户籍,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生源户籍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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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 市文化总站 |
3 |
群众 文化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音乐学 音乐教育 音乐表演 演 唱 舞蹈学 舞蹈教育 舞蹈编导 舞蹈表演 |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上虞市人力资源市场(上虞市曹娥经济开发区越秀中路273号)。
3.报名要求:随带身份证(第二代)、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所有报名人员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3张、报名费考务费80元。如委托他人代报还需出具报名人的委托书和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形式、时间
考试形式:
1.专业技能测试
声乐辅导岗位测试音乐知识、音乐表演和音乐辅导能力;群众文化岗位测试音乐和舞蹈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满分成绩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程序。
2.笔试
笔试人员统一参加2013下半年上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考试成绩均按满分100分折算。
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
根据专业测试成绩×40%+笔试总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成绩相同,则专业测试成绩高者排列在前。
3.面试
面试人员统一参加2013下半年上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面试满分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笔试总成绩×30%+面试成绩×3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专业测试成绩高者排列在前,如专业测试成绩仍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排列在前。
考试时间
专业测试考试在笔试时间前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间见2013年下半年上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详见上虞市政府门户网站或上虞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四、体检、考察
体检:体检入围名单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由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名单、体检时间和有关事项在相关网站公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考察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考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招聘录用的,办理招聘相关录用手续。
联系电话:0575-82133298
附件:《上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上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