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
2、男性,年龄30周岁(含)以下,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直系亲属无犯罪纪录。
4、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具有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较好的文字写作水平和口头表达能力;
5、有C照(含)以上驾驶证,一年以上驾龄。
6、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无重听,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7、同等条件下,复员士官、退伍士兵优先录用。
二、用工性质和待遇。此次招聘人员为合同制用工,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培训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人事档案由个人委托省、市人才交流中心保管,日常管理及福利待遇按照《浙江省公安厅机关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单位不安排宿舍。
三、招聘方式。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程序择优录取。笔试主要测试公文写作、基本法律知识、汉字录入、图表制作等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业理念、反应灵活性和处理解决问题能力等。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要求。报名者应递(寄)交下列资料:1、报名表(见附件);2、户口簿、暂住证复印件(原件备查);3、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学历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报名资料请寄至“杭州市上城区民生路66号浙江省公安厅指挥中心”,邮编310009。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8日。
联系人:徐铭。咨询电话:0571-87286943(6110)。
浙江省公安厅指挥中心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