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2名,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2名,卫生局下属人民医院1名、中医院4名(每个专业招聘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1983年1月1日以后(含1983年1月1日)出生。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该学历所学的专业:农业局为农学类专业,环保局为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环境工程四个专业中任意一专业,卫生局下属人民医院为中医内科学、中医院为中医妇科学、中医内科学、方剂学、针灸推拿学。应聘环保局的还应具有2年及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算止2013年10月31日,全日制国家统招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专业分类按照赣人发(2012)86号文件明确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执行。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计划外生育。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6日8:00至10月20日17:00。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研究生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④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⑤应聘环保局的应提交具有2年及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⑥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级人社部门签署同意的报考证明。
3、报名地点: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
五、招聘形式与程序
(一)招聘形式
1、同一用人单位报名人数大于招聘计划的,采取面试形式进行。
2、同一用人单位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的,采取考核形式进行。
(二)招聘程序
1、面试或考核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
考核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
面试或考核工作由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2、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或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人社局负责组织,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及其它原因出现的缺额按岗位空额1:1的比例递补一次。
3、录取
根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昌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九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经瑞昌市人社局同意并报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办法
被聘用人员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瑞昌市人社局、监察局负责对本次招聘进行全程监督。
瑞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