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或者计算机专业,金华市区常住户口,包括婺城区、金东区。
二、报名
2013年10月9日-10日(上午9∶00——17∶00),在金华市人民检察院304办公室报名,地址:金华市环城南路西段1516号,联系电话:0579-82537123。报名时请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
三、录用
报名人员由市检察院组织面试和速录测试,入围者经过体检、考核合格,择优录用,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