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要求
1、法律专业(1名);
2、财会专业(1名)。
二、选调范围
温州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历年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无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1年 5 月11日—5月12 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联系电话:86968282;
3、报名地点:龙湾区审管办综合科(龙湾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A304);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可选择登陆温州•龙湾或龙湾区人力资源网下载《温州市龙湾区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加盖单位公章),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4张1寸免冠同底照片到报名点报名; 报名资格条件所涉及的截止时间统一计算到2011年5月1日。报考人数不足选调计划3倍的,由主管单位研究确定是否开考。
五、选调程序与方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1、考试以笔试的形式进行。
2、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申论》一门,满分为150分。
六、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遇成绩同分的,以《申论》、《综合基础知识》部分的成绩顺序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在体检3天前确认放弃体检资格的和放弃考察资格的,根据成绩(若成绩同分的按上述要求)依次替补。
七、选调。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从总成绩高到低分依次替补。
整个选调过程中考试的时间、地点、成绩、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均在温州龙湾人力资源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陆查询。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温州市龙湾区审管办研究决定。
温州市龙湾区审管办
201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