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区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因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合同制职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工对象及条件
(一)上虞生源或上虞区户籍(符合上虞区人才引进条件的,户籍不限);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 年 7月 22日以后出生,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招收专业等要求(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
(五)身体健康。
三、招工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2日(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上虞区人事考试办公室(半山路27号)
3.报名者随带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工作经验规定的,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其他特殊须规定的,需提供相关职称资格证书等),同时提交《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报名表》一份(表式见附件,由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2017年 8 月2日请登录上虞区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syrc.org下载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综合基础知识》科目。笔试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招收计划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对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进行测验。面试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上虞区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三)体检
根据招工计划数和总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按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其他
(一)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道;取消聘用资格;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二)应试者一经录用,由用工企业与录用考生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
(三)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岗位招收计划数2倍的,核减该岗位招收计划。面试成绩60分以下的,不予录用。
(四)本招工公告未尽事宜,由城建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200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