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和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 温政发〔2009〕59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温岭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户籍 | 性别 | 专业要求 | 备注 |
01 | 专业技术管理 | 1 | 全国户口或全国生源 | 不限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道路与铁道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 | 以施工管理为主 |
三、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当场进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17年8月1日至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温岭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 ( 温岭市城东街道横湖中路188号建筑业大厦2701室), 咨询电话:80689930、80689932。
3.报名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如实填写《温岭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表》,提交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户籍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二寸彩照1张,如有其他专业资格证书和获奖资料也一并提交。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应聘。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3人,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试方式、内容
1.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侧重于对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的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考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已就业者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如出现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的人员在温岭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温岭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