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庆元县司法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名(非正式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庆元县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名(非正式工作人员),用于县老娘舅志愿者调解服务中心。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年龄要求:30至40周岁(1977年7月28日至1987年7月28日出生);
2、户籍要求:庆元县户籍;
3、学历、专业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学门类相关专业;
4、性别要求:女性;
5、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岗位工作职责
协助做好县老娘舅志愿者调解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8 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庆元县司法局办公室(横城北路8号司法局三楼办公室2),联系电话:0578-6122526。
3、报名时须携带《2017年庆元县司法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个人简历1份。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
2、笔试时间: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4、若报名人数较少,则直接采取面试形式。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由县人力社保局、县司法局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则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待遇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按《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享受有关福利待遇,并根据《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管理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庆元县司法局、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78-6122526 0578-6122610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司法局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