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和2016年杭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程序,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确定以下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拟聘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学位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拟聘岗位 |
备注 |
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
钱艳玲 |
女 |
1984.03 |
硕士 研究生 |
浙江大学化学专业 |
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
因怀孕推迟体检 |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人事处举报,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
监督举报电话:87152540。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