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本县户籍或生源,研究生户籍不限。户籍以2017年8月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年龄要求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从分配;
3、具有良好的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
二、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
三、报名办法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现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的,需取得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17年8月16日8:30-8月18日17:30。
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qssy.zjks.gov.cn),注册报名。并将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照片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8月16日8:30-8月21日17:30。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17年8月22日8:30-8月23日17:3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考务费80元(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8月31日8:30-9月1日17:30。
已完成缴费人员可在同一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
证要求参加考试。
四、考试办法
1.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满分均为100分,各以50%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2日。
2.面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应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地点对入围面试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的,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入围面试人员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体检、考察
在考生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入围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应职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递补体检;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资格的,均在相应职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岗前培训、聘用或调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参加岗前培训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聘用后需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3年,在本县服务期不少于5年。
八、其他事项
1.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2.本次招聘涉及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3.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人力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部门无关。
4.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及《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纳入征信体系。
专业、学历学位及其它相关条件的设置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照教育部指导目录进行设定并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武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职位及要求.doc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7日
武义县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2 11:30:38信息来源:【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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