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工作力量,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5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情况,详见《2017年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公开招聘(50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热爱社区工作;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杭州市区户籍(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西湖区、拱墅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1年(含)以上工作经历;
(6)在杭高校或杭州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西湖区、拱墅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生源的社会工作专业全日制本科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二)定向招聘(2名)
退伍军人:具有开发区户籍(下沙、白杨街道),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服役年限在10年以上的退伍军人学历可适当放宽至高中)。
(三)加分条件
根据杭组通〔2012〕81号文件、杭社建〔2015〕2号和市委办发〔2015〕89号等文件精神,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不含定向招聘人员),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增加相应分数:
1、职称加分:具有社会工作师(中级职称)、二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的考生,加5分;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职称)、三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的考生,加3分。职称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值。
2、专业加分: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加3分。
同时符合上述2个条件者,可累计加分。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5日至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楼一楼大厅(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600号,地铁1号线金沙湖站B2出口)。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正面半身一寸照片1张;
(4)《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
(5)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杭州主城区参保人员需开具《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其他人员详询当地社保部门)的原件。社保缴费凭证必须由社保部门盖章。国家承认的可计算工作(服役)经历的其他有效证明;
(6)2017年社会工作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带全日制普通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7)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
(8)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9)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说明:
(1)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定向退伍军人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2、其他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3,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其他岗位报名,并在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heda.gov.cn)公布;
(3)工作经历累计达到12个月及以上者,视为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以用人单位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的经历不计入工作经历;
(4)报考基本条件中要求的户籍、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8月16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和写作,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heda.gov.cn)。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定向退伍军人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比不足3∶1(定向退伍军人岗位2:1)的,该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实施前,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本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heda.gov.cn)。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保留1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如因妊娠或其他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检,在提交医院证明后可延期组织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书面放弃、弄虚作假)的,在该招聘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在前)。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heda.gov.cn)。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弄虚作假、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在该招聘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程序。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hed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批准的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或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未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招聘有关信息将在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heda.gov.cn)予以公布,请应聘者留意;
2、建立年度社区专职工作者后备人员储备库。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但未录用的考生,按招聘岗位人数50%的比例组成后备人员储备库,缺岗时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储备库有效期为一年;
3、我局未举办或委托任何单位开展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辅导培训,所有辅导培训均系社会有关单位自发行为。
社区专职工作者咨询单位及电话:开发区社会发展局89898783,86910368
本公告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计划表
2: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2017年8月16日
2017年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52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2 10:17:08信息来源:【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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