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区21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人(其中2名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招聘),2家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其中报考街道事业单位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的,除应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1)需为龙湾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书记,且任村党组织或村委会委员及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及以上(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经历,不能计入任职时间);(2)近五年来,个人曾被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被市级及以上部门表彰、授予荣誉一次及以上。
报考街道事业单位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的;(2)受党纪处分未超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不得提拔期限、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或者受诫勉处理尚未解除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任职期间所在社区或村居发生本人应负有责任的重大责任事故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报考事业单位选调的,须为选调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三年(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
二、招聘(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选调)单位和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2017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选调)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7年8月29日—2017年8月30日(上午8:45--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高新大道166号,龙湾中学斜对面),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或就业协议书)和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职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初次参加工作证明及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核对章及核对人签名。
3、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生、委培生需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提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5、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2017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2017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2017年温州市龙湾区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附件5),报名表内容如实填写至报名之日,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取得相应招聘(选调)岗位考试资格。报考事业单位选调的,报名表需经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
6、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7、招考专业的审查按《2017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6)规定执行。
8、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选调)计划数或不开考,对取消招聘(选调)计划有关报考人员可在2天内改报其他单位。
9、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统一截止为2017年 8月29日。
10、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9月 6日(上午8:45--11:30,下午14:30--17:00)到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未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1、考试以笔试的形式进行(报考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的,需参加笔试和面试)。
2、考试时间:2017年9月10日
上午 09:00——11:0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14:00——15:30 《基本素质测验》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考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00分)和《基本素质测验》(满分100分),总成绩满分为200分。
4、报考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的,需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遇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该岗位总成绩为满分200分,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总分200分)=笔试总成绩(总分200分)×50%+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工作由区委组织部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招聘的岗位,如遇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其他岗位遇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其空缺资格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中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按上述要求)依次递补。
七、体检、考察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选调)对象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选调)手续。聘用(选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选调)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选调)资格,不再递补。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九、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选调)过程中考试的成绩、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均在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2、温州市户籍含温州市各县(市、区)以及温州市生源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温州市区户籍指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以及温州市区生源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龙湾区户籍含龙湾区生源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户籍指考入普通高校前的户籍且户口仍在学校的,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生源地户口簿。
3、现役军人不能报考;除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截止到2017年8月29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5、港澳、国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龙湾区人力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7、考生隐瞒事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8696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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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xlsx
2、2017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一览表.xls
3、2017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4、2017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5、2017年温州市龙湾区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村干部报名表.docx
6、2017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2017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招聘(选调)3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2 09:58:08信息来源:【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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