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和2017年上半年度杭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程序,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确定以下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学历 / 职称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拟聘岗位 |
丁丹丹 |
女 |
1983.07 |
大学本科 |
宁波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 |
社团事务处工作人员 |
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主管部门共青团杭州市委组织部举报,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
监督举报电话:85812981。
西泠印社社务委员会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