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社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快云和县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进程,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社区工作,乐意为社区居民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2.招聘计划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计划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性别 户籍 年龄 其它要求
1 县民政局 社区专职工作者 4 大专 不限 不限 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户籍关系以2017年8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 28周岁以上(1989年8月31日前出生)至40周岁及以下(197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其中36周岁—40周岁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年以上年限的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2 “96345”工作人员 1 大专 不限 不限
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
云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nhe.gov.cn)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hrs.gov.cn/)
二、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录用。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31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云和县人力资源市场。
(云和县城北路21号,县府大院斜对面)。
3.报名办法。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填写《2017年云和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报名表请自行下载),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参加报名和接受资格审查。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凭《领取准考证凭证》于9月5日上班时间到云和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
4.计划核减: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将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5.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公司组织的相关考试。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并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予以公布(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云和县博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聘用说明:
1、社区专职工作者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社区服务期限至少三周年,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与其他社区专职工作者相同;
2、县“96345”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县“96345”社会公共服务中心服务期限至少三周年,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与县“96345”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其他工作人员相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云和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云和县民政局0578-5121780
云和县博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0578-5125326
附件:《2017年云和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请用A4纸打印填写)
云和县民政局
云和县博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2017年丽水市云和县公开招聘5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1 18:06:02信息来源:【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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