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市农业局下属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7名,具体计划如下:
单位 |
招聘岗位 |
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备注 |
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
屠宰协检辅助 |
17 |
专业不限 |
大专 |
畜禽屠宰场检疫,夜间值班为主,适合男性 |
(二)报考要求。
1.基本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户籍要求:慈溪市户籍,以2017年9月5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5日以后出生),男性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5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9月5日至8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地点:市农业局1号楼303室(古塘街道明州路818号)。
联系电话:63976892。
要求:报名时提交报名表(见附件),并请随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学位)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照1张。
若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考指标人数的3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
(二)笔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报名人员必须随带本人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动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累加计算。若考试综合成绩相等,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根据招聘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三、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制,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慈溪市农业局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