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沟通和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4、海盐县户籍,年龄35周岁(1982年8月28日以后出生)以下;
5、录取后将派驻嘉兴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海盐工作部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要求 |
专业 | 其他要求 | 备注 |
会务兼文秘 | 不限 | 35周岁 以下 |
本科 | 汉语言文学、网络与新媒体、旅游管理 | 英语6级,计算机操作熟练,愿意常 驻上海。 |
四、待遇
拟录用人员为编外岗位合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按国家和我县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应社保和工资福利待遇。
五、主要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地点
10月16日—10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驾驶证等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工报名表》一份(附后)等,同时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到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5楼503办公室(武原街道秦山路128号)登记报名,联系人:钱先生,联系电话:86035787。
2、资格审查
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查。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各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3人,取消招考计划。
3、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超过10人(包括10人)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总成绩相等,以面试附加题的分数高者在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不笔试,则总成绩等于面试成绩。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在招聘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三个月),交纳五险一金。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已经聘用的,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2、聘用对象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3、招聘工作中如出现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七、其它事项
1.凡“招聘通告”及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未随身携带或缺少的,报名时一概不予受理。
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录用对象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3.本单位在本年度内需再次招录相应编外岗位合同工的,可从本次招聘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招录。
4.录用后必须在本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