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大红鹰学院决定面向浙江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25 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红鹰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创办于2001年,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5年成为浙江省首批应用型本科建设试点示范高校。学校占地面积约1700亩,分为本部校区(位于宁波市区学院路)和杭州湾校区(位于宁波市杭州湾新区);现有金融贸易学院、财富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文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基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公共体育部、公共文艺部等教学单位,32个本科专业;在校全日制本科生近2万人。
学校注重打造服务区域新经济发展的财经学科特色,形成了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工、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着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中小企业中高端技术、管理岗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现有省一流学科4个,市重点学科1个,省重点专业、优势专业和新兴特色专业共7个,市重点专业群1个,市品牌和特色专业2个;历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在96%以上,毕业生创业率在全省本科院校中名列前茅,2016年学校被评为“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岗位
类别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学历(学位)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英语、日语、文秘、新闻传播学、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任教师
专
技
5
从事教学及科研工作
英语类、日语类、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浙江省
1、拥有高校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称;
2、拥有3年及以上本科高校工作经历;
3、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
体育专任教师
1
从事教学及科研工作
体育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艺术设计、美术、计算机、机械仪表、数学物理、经济管理、工商管理财会税务审计统计专任教师
6
从事教学及科研工作
艺术设计学、美术学类、计算机类、机械与仪表类、数学、物理类专业、经济管理工商管理类、财会税务审计统计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管理岗位
5
从事管理工作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1、拥有高校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称;
2、拥有3年及以上本科高校管理工作经历;
3、40周岁以下。
辅导员
3
从事辅导员工作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1、拥有高校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称,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拥有3年及以上本科高校学生思政工作经历;
3、40周岁以下。
教辅岗位
5
从事实验、网管、图书、档案管理工作
工学类、计算机类、管理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1、拥有实验师或网络工程师或软件工程师或图书馆馆员或档案馆馆员中级职称;
2、拥有3年及以上本科高校教辅工作经历;
3、40周岁以下。
备注:学历(学位)、职称、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外(港澳台)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需已经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8月22日--2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宁波大红鹰学院集团大楼705办公室(宁波市鄞州区学院路东一门,公交238、302、528、506、115路公交车宁波大红鹰学院站下车)。
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574—88052286;
3、报名办法
先从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rs.gov.cn/index.htm)或宁波大红鹰学院网站(http://www.nbdhyu.edu.cn/)的“师资建设” 栏目下的“人事管理(招聘信息)”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合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本科院校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6、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于2017年8月24日在宁波大红鹰学院网站的“师资建设” 栏目下的“人事管理(招聘信息)”栏目公布。并请考生8月2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到宁波大红鹰学院集团大楼705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任教师岗位采取笔试+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高等教育学、教师伦理学、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基础。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17年8月26日上午9点至11时。笔试地点:宁波大红鹰学院(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试讲或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试讲或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试讲或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大红鹰学院网站的“师资建设” 栏目下的“人事管理(招聘信息)”栏目上公布,进入试讲或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试讲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按照《试讲或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或面试。
2、试讲或面试
试讲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试讲或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或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试讲或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试讲或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试讲或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试讲或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大红鹰学院网站的“师资建设” 栏目下的“人事管理(招聘信息)”栏目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试讲或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大红鹰学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业家庭户转居民户登记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大红鹰学院行政楼303办公室,宁波市鄞州区学院路;
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574-88052286;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8044810。
宁波大红鹰学院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