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 范围 |
年龄条件 |
学历及专业要求 |
其它条件 |
培训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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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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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地区户籍 |
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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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中药学、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注: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以及社保记录为准,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3年10月31日。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1日起至2013年11月18日止。
2、报名方式: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好的《杭州市食品药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我中心招聘邮箱:hzfdafwzx@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
报名者在11月18日前通过邮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以便进行资格初审:(1)个人简历;(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邮寄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02号立新大厦2楼205室
资格初审结果和现场审核时间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各报名者。初审通过人员请携带《杭州市食品药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签名)及相关材料原件,在指定时间到杭州市食品药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办进行现场审核。
3、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3倍的,不予开考。
三、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
2、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由杭州市食品药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上级主管部门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表现(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面试人员成绩查询请登陆杭州市食品药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www.hzda-jd.gov.cn),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四、体检和考核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并在杭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zsrsj.gov.cn)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杜黎丹
联系电话:0571-85067016
杭州市食品药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O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