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1、组织纪律性与工作责任心强,为人公道正派,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备法律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4、应届毕业生亦可。
二、招聘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三、福利待遇
1、根据国家规定缴纳养老金;
2、享有国务院规定天数的带薪休假;
3、年薪3.7万左右。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于11月20日之前将个人简历发至494177569@qq.com,联系人:王女士(8881336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13年11月7日